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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轮胎炼油是不错的一种处理方式

文章出处:本站原创 人气:发表时间:2015-08-28 09:56

现在汽车的数量每年都在大速度的增长着,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汽车的废弃物的增加。

我们每年废旧轮胎的产生量约为6000万条。因而,我们所面临的压力也将越来越大,对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。

废旧轮胎再生是大势所趋 通常人门处理固体废弃物的方法有填埋、焚烧等,但专家认为,这些方法对废旧轮胎都不适用,即污染环境,又危害人体健康。推荐阅读,废轮胎废塑料炼油设备是怎么炼油的?

如何有效的回收和利用废旧轮胎,成为了世界性难题。目前,世界上已有了许多项将废旧轮胎作为资源回收再利用的技术成果,如原形改制、热能利用、热分解、轮胎翻新以及生产再生胶或胶粉等。

我国现有旧轮胎翻新企业约500家,2001年翻新旧轮胎400多万条,共计处理废旧轮胎约20万吨,新胎与翻新胎的比例为26:1,大大低于10:1或9:1的世界平均水平。有关人士认为,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在废旧轮胎处理行业实现,已忧为一个不争的现实。

随着高科技的发展,废旧轮胎已不同于其他固体废弃物,通过深加工产生的橡胶粉及其延伸产品高附加值,已成为我国的新的经济增长点,同时,与传统的用废旧轮胎生产再生胶相比较,橡胶粉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:没有再生胶生产所带来的污染,也没有其他任何二次污染,是真正的新型工业;科技含量高,设备和产品适合国际化经营;废旧轮胎利用率100%,是真正的循环利用并且可持续发展;橡胶粉可以延伸成高附加值的新型产品,并且可循环使用,而再生胶是简单的原料生产。

废旧轮胎再生业需政策扶持 目前我国对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产业尚无具体的产业政策,甚至国际公认的无害化、资源化利用废轮胎生产橡胶粉行业,也尚未纳入政府的产业上当。这使投资该行业的外商和民间投资都遭遇法律障碍,也使政府各部门工作时无法可依。

政策立法的滞后影响了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。这与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战略不相适应。

有资料显示,不少发达国家相继成立了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机构,美国有“废胎管理委员会”,加拿大有“废胎回用管理协会”,欧盟有专门工作组、美国、法国、韩国、日本还颁布了专门的法律。

我国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方式、技术比发达国家并不落后,差距在管理、立法、优惠政策上。

国家对废旧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历来是强调原则多,可操作性差,尤其对企业鼓励的政策更少。近年来,我国也逐渐重视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工作,不仅将其列入了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“十五”发展规划》,还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,如停止征收翻新轮胎的消费税,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等。

专家认为,国家应成立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专门管理机构,加快制定《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》,将废旧轮胎资源回收利用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。将废旧轮胎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,实行“以旧换新”制度,规范回收渠道,建立健全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网络,在全国各地成立废旧轮胎回收处理集散中心。